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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中部落格作家毒癮之前,我一直不能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喜歡把自己內心最私密的事情公佈在網路上供世人拜讀,而每每當我在看別人部落格或網路相簿時,也常常有種窺視的感覺。我偷偷把這歸類為現代人的暴露狂與偷窺狂心態。
不過當自己克服懶病開始在部落格上抒發心情時,我終於可以體會它的迷人之處了。對我而言,這是個紀錄自己心情點滴抒發情緒的好窗口,而且不可否認,當你知道有人在看時,確實會寫得更起勁。(原來我的表演慾跟暴露狂比自己想像的嚴重)還有,很多事情寫出來可以發洩,真的有洗滌心靈的療效喔!
前幾天因為自己閒閒沒事坐在家裡百般無聊去招惹了一段早該塵封的過去,無意間(好啦是有意無意間)又勾起了這段故人往事(故人,可以這樣用嗎?他其實還沒死,這樣應該沒有在詛咒人家吧)。
第一次見到他是快十年前的事了吧。他是我大學好友C的朋友(C很厲害,我大學時認識的真假ABC幾乎都是他介紹的),這種錯綜複雜牽扯祖宗八代的關系就不贅述了。他是典型的小留學生,當年還不流行滿街的假ABC,所以那款貨色在當時的台北街頭還算物以稀為貴。我還記得我們約在T大羅斯福路的正門,(現在想起當時關我屁事,我是被拖去插花的,只能歸咎於命運的邂逅吧)我第一眼看到他就心生反感,碼的,在我們神聖的校門口抽煙裝酷個屁啊,還有那一身打扮跟耳環,帥是帥但一副屌樣,看了我就很想踹他兩腳。
當年我涉世未深,人際溝通能力比較差加上身性害羞,吃飯時聽他們兩個敘舊我也不知道該如何插上嘴,只好乖乖在旁邊安靜的聽。後來兩人廝混熟後才發現,原來我們對彼此的第一印象都很差,他當時心想,這女的跩個屁啊,不講話就算了斜眼都懶得看我,眼睛長在頭頂上。(大人冤枉,我真的是看到帥哥會害羞臉紅,但媽媽把我生得一張不笑時嚇死人的酷臉,不是我的錯啊)
我們會開始熟其實是因為他搞劈腿招惹上我另一個好友,莫名其妙把我牽扯進去。以我的高道德標準當年沒有當場摔他電話給他一頓教訓是因為他有種莫名的坦率魅力,坦承自己有錯但是又有一套似是而非的類合理化的愛情道理,是真小人而非偽君子。當我發現自己陷進去時,已經為時已晚爬不出來,而且一栽就是好幾年。
人就是賤吧,妳永遠都想要得不到/沒到手的東西,而無視於身邊對妳好的人。我很羨慕那些可以輕易穿梭於一段段感情,動不動就可以喜歡愛上不同對象的人。對我而言,那種真正觸動我內心深處的悸動是可遇不可求的。我不知是因為我潛意識緊抓著這段回憶不肯放手,還是真的就是沒緣分,這幾年來身邊雖然一直有許多好人,包括對妳好的條件好的或花痴的對象,但是就是沒有再遇見過那種真正令人心動、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刻每一秒所說的每一句話每段沉默都是快樂的那個人。我承認我對整理房間衣櫥沒有潔癖,在課業工作上也不追求完美,但是處女座龜毛完美主義的精神潔癖卻被我在感情上發揮的淋漓盡致。
經過那麼多年,當時的心痛已經平復,留下的就是隱隱約約淡淡的令人無限悵枉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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