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怪的標題,因為上班後少時間紀錄雜事與心得,想一次說完就只能抓個籠統又涵蓋內容的敘述當綱要。

 
                                         在同事家的Courtyard喝酒

拜S所賜,我來澳洲後的夜生活幾乎等於零,次數一隻手數得出來,S不愛夜店的喧囂,而我也到了對夜生活免疫的年紀,晚上大多是找朋友一起吃飯看電影為原則,不然就在家喝紅白酒聊天,夜店,這名詞在我生命中幾乎成為歷史。

Liz是在新公司要交接工作給我的女孩,我跟他重疊的時間只有三個禮拜,很奇怪,在前公司兩個多月我什麼朋友都沒交到,而在新公司不到兩星期,我與Liz已經不只是同事,還是朋友。

Liz是土生土長的墨爾本人,小我四歲,白皮膚長頭髮,不化妝就有一股靈性美,她大學主修商業與哲學,辭職的原因是想重回大學繼續念哲學,「希望以後我可以當哲學教授。」這是Liz的興趣與夢想。

跟Liz聊天是件很快樂的事,她對什麼都有興趣,也對什麼都有自己的見解,相較於我從前所認識的西方朋友(美國人與澳洲人),Liz沒有他們「世界以我(國家)為中心而打轉」與「其他人非我族群」的觀念,她討厭種族歧視的人,喜歡認識自己文化以外的事物,open-minded and easy-going are exactly what she is.

 
                                              大家在pub喝到臉都紅了

上星期五Liz為了慶祝離職,找我跟另外兩個同事下班去pub喝酒,我終於有機會說服S讓我光臨墨爾本的夜店,下班後先去同事Linda家等她老公回來,喝了兩杯紅白酒我才發現酒力已不比當年,大小腦呈現亢奮狀態不知所云,接著到St Kilda一家叫Goerge的pub,整個店塞了滿滿的帥哥美女,只有我一個是亞洲人,同事的老公啤酒一杯一杯的叫,大家就一杯接著一杯喝,在他們強力起鬨下,膽小的我只敢再多喝一杯,因為很怕就這麼掛在店裡,如同台北的pub,裡面吵到我們講都用吼的講話,到十點我不想S在家擔心,還是先走了。

Liz明顯已經喝醉,聽到我要出去搭Tram拉起我的手就跑,我還來不及跟大家說再見就一個踉蹌被抓著往外走,到街上LIZ不管紅燈當前,像小朋友一樣快樂的往前衝,我在後面小跑步跟著叫:「Liz,你跑慢點啦,我穿靴子跟裙子耶。」她也完全聽不到,瞥眼見橫跨在路中間的Tram已經來了,Liz往前衝的方向就頓時變成在路中間直接給我左轉,一邊揮手一邊大叫停車,我實在叫他停也不是,不停也不是,只好跟著他然後上了車,不顧車上乘客異樣眼光,Liz在下面就大聲吼到全車聽得到:「Tracy, you take care. I LOVE YOU. I'll see you on Monday!!!」,我有夠尷尬的說:「OK, you go back to George, I love you too. See you on Monday!!」車子開動,幾個乘客掩嘴竊笑,我不好意思地說了聲:「Sorry, she's drunk!」

Liz後來星期一說,他完全不知道當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但是她記得離開後十二點多還跟他男友去打撞球。

這是個有趣又難忘的夜晚。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its 的頭像
kits

kits

ki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