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跟我說過,律師是他最討厭的人種,氣焰囂張高傲不可一世,但是我們的大客戶很多卻是莫爾本的大律師事務所。

更不幸,我是那個第一線要跟他們打交道的人。

如果是找工作直接找我同事的,我照聽音記下名字就可以留言,時間趕字錯OK,知道是誰就好,但是客戶(Client,我們收費的對象)就不一樣了,尤其是給法律部門的頭頭A,他非常非常嚴格的再三交代,只要是我們的客戶,無論他在撒尿、趕喪禮、肚子痛、沒時間的一切藉口,都不是藉口,我要皆盡所能,把全名「正確」的拼音,什麼公司,什麼事,一清二楚地抓出來告訴他,「我們要依照所有掛牌的大法律會計事務所的標準,一切information必須absolutely accurate。」老大說。

那麼痛苦的就是我,常常接到律師事務所老闆打來的電話,是在手機講的,手機回音大,有時斷線,有時隆隆作響,老闆時間不多,全世界都繞著他運轉,你小小職員沒聽過他鼎鼎大名跟公司就已經是你的不對了,要叫他拼音給你,他當你是神經病。

我夾雜在老大的吩咐與客戶的不耐,最後選擇聽從付我薪水資方的吩咐,承擔客戶的不爽與厭煩。

我的名字其實到目前公司所有人都仍然拼錯,因為Tracy在澳洲拼音為Tracey,我稍微提過一兩次,在合約中也簽過名,依然正式員工的名冊中,我的Tracy還是Tracey。

我的名字在朝夕相處的同事中可以拼錯,客戶不行,如果我將客戶以我習慣的美式發音把聽起來像Ken的Kim寫成Ken,把像Clock的Clark拼成Clock,A會馬上跳腳跟老闆說,老闆又會跑來跟我耳提面命一番。

這種例子煩不勝煩,我開始跟客戶施加客氣的壓力,但是壓力也有極限,尤其像昨天當老闆坐在我旁邊兩小時跟我討論簡報又急著要我趕報告出來,我同時還要接電話時,事情就沒這麼簡單了。

今天在做事時一家事務所老闆打電話,我第一次接到他電話,手機打的,他很快的報了名,我很快的Sorry又再問了一次,他突然放慢一百倍速度再跟我報了一次,我用膝蓋想,也知道這位先生想傳達什麼訊息。

很火,但是不能發作,還好他找的不是A而是一位人很好的同事T,我到他座位問他認不認識這個人,他說知道,馬上給他,以後千萬不能put him on hold,因為他是老闆。

他姓lovegrove,我跟T開玩笑說,「He doesn't seem to have love. Love doesn't grow in him.」

T笑了出來說:「Yeah...no love from him at all.」

我的眼前有一張全澳洲律師事務所的列表,依照重要程度tier1,2,3,4排,總共起碼超過五十家,更不用說會計跟顧問公司根本沒有名單(還好這是我熟悉的領域,容易知道哪家是哪家),我工作了將近一個月,仍然有我沒聽過的公司與雇主打電話來,有時候還來自布里斯本跟雪梨,每家公司都用Partner的名字命名,並非什麼常見的Elizabeth Robert Anderson這種,而是Tresscox、Macephon、Hull & Willcox諸如此般的火星文,靠,這叫我用聽是怎麼能完全正確拼出來阿。

好吧,三個月,就看我撐不撐的過這段適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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