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我25歲後曾經做過什麼對的決定,大概就是嫁給S。

這星期每天我必須脫離過去睡到中午自然醒的生活,七點半起床,坐一個小時的公車到city上班,晚上六點再塞一個小時回家,加上老闆給我馬不停蹄的training,我每天除了上班下班睡覺,幾乎就是攤在沙發上爬不起來。

S什麼也沒說,他平常早上只要八點半起床花十分鐘就可以到公司,現在他跟我一起早起,甚至比我更早,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幫我到廚房泡咖啡,做早餐,全部打包好放在我的包包裡,讓我在公車上吃,再打開電視幫我注意時間不要錯過公車班次,等我拖著睡眼惺忪蹣跚的身軀梳洗完,他再把我連人帶包的推出去,用很擔心的眼神跟我說掰掰。

我回家累的攤在沙發上,他便做晚餐給我。

星期三手機沒電,我等到公車的時間晚了些,坐到家已經七點半了,下車發著呆無意識地走路回家,眼神渙散中發現前方有一不明物體亦大步邁前進,原來是S打我手機不通,天色又晚,他很擔心的跑到公車站牌旁等我,星期四星期五他終於受不了了,乾脆下班後開車一路塞到city接我再一路塞回家。

他也有班要上,不會比我輕鬆,只是上班久了不像我仍在適應階段,而這樣的忙碌奔波,每天晚上他倒頭就睡,我心裡實在很過意不去,心疼他對我的心疼,我一直說:「不用擔心我啦,又不是三歲小孩子,第一個禮拜累一點而已,不用來接我,咖啡到公司喝就可以了。」S還是堅持:「不行,我怕你沒喝咖啡會睡過頭坐過站(靠,最好我是這麼虛弱)。」所以,他還是每天早上早我十分鐘起床泡咖啡給我裝在瓶子裡帶走。

坐在公車上,喝著咖啡吃著S烤過的甜甜圈,不斷地打呵欠,一邊偷偷微笑,好吧,再累,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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